江汉大学湖北省化学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发布者:汪斌发布时间:2023-04-10浏览次数:435

 

一、复试领导小组

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院研究生招生整体工作,负责制订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和研究生招生调剂方案;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组织调剂和复试工作、完成招生计划任务;审核确定复试和拟录取名单;针对调剂和复试工作接受咨询和进行解释。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王子宽 

成员:罗长城汪斌

二、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有关学术要求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可直接进入复试;对于调剂考生,我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收到考生的调剂信息后,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初试成绩、专业背景、本科学习成绩、应用实践能力、科研创新能力等综合因素和国家专项计划需求,选择参加复试的考生,确定复试名单。

三、复试时间

4月13日

四、复试内容

我院各专业复试内容安排如下: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材料科学与工程07730805复试方式为综合面试,内容包含:

1)专业能力考核:考核方式为专业面试,满分为30分。

2)英语能力测试: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各占50%,满分为20分。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综合考察考生政治思想、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水平、心理素养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满分为50分。

五、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在4月1212:00前复试资料电子版提交到邮箱281201929@qq.com。须提交电子版资料:应届生: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往届生: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

(二)复试安排

时间

地点

内容

4月13日

上午8:30-9:00

J13三楼B303

(休息室)

交验证件,审查复试资格;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抽取复试次序;

4月13日

上午9:00

J13三楼B302

(复试室)

按抽签次序复试;

六、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即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成绩构成如下:

 

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与普通计划同时参加复试。

成绩

硕士生录取在第一志愿优先的基础上,按总成绩择优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50%

七、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八、复试专家组成

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名专家,复试分组计划及选派导师计划,坚持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原则。安排复试秘书1名,负责统计分数和复试现场录音录像。

九、咨询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13995601280

电子邮箱:281201929@qq.com

十、申诉与监督

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举报投诉电话:(1)校纪委:027—84225801;

(2)研究生:027—84733068;

(3)考务值班电话:027—84391710。

举报邮箱:jw5804@jhun.edu.cn

 

 

 

江汉大学湖北省化学研究

202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