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领导小组
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院研究生招生整体工作,负责制订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和研究生招生调剂方案;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组织调剂和复试工作、完成招生计划任务;审核确定复试和拟录取名单;针对调剂和复试工作接受咨询和进行解释。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王子宽
成员:罗长城、汪斌
二、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有关学术要求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可直接进入复试;对于调剂考生,我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收到考生的调剂信息后,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初试成绩、专业背景、本科学习成绩、应用实践能力、科研创新能力等综合因素和国家专项计划需求,选择参加复试的考生,确定复试名单。
三、复试时间
4月13日
四、复试内容
我院各专业复试内容安排如下: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材料科学与工程0773、0805,复试方式为综合面试,内容包含:
(1)专业能力考核:考核方式为专业面试,满分为30分。
(2)英语能力测试: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各占50%,满分为20分。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综合考察考生政治思想、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水平、心理素养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满分为50分。
五、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在4月12日12:00前复试资料电子版提交到邮箱281201929@qq.com。须提交电子版资料:应届生: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往届生: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
(二)复试安排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4月13日 上午8:30-9:00 | J13三楼B303 (休息室) | 交验证件,审查复试资格;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抽取复试次序; |
4月13日 上午9:00 | J13三楼B302 (复试室) | 按抽签次序复试; |
六、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即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构成如下:
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与普通计划同时参加复试。
(二)总成绩
硕士生录取在第一志愿优先的基础上,按总成绩择优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50%
七、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八、复试专家组成
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名专家,复试分组计划及选派导师计划,坚持“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原则。安排复试秘书1名,负责统计分数和复试现场录音录像。
九、咨询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13995601280
电子邮箱:281201929@qq.com
十、申诉与监督
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举报投诉电话:(1)校纪委:027—84225801;
(2)研究生院:027—84733068;
(3)考务值班电话:027—84391710。
举报邮箱:jw5804@jhun.edu.cn
江汉大学湖北省化学研究院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