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调剂原则
坚持按需调剂,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接收调剂专业及名额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接收调剂名额 |
0817 |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术学位) | 4 |
080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 | |
077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 |
三、申请调剂条件
符合国家文件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 目相同;
5、对可授予两个以上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除可在本学科门类范围内进行调剂外,本专业所属一级学科与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可进行相互调剂。
四、申请调剂程序
1、考生申请调剂复试,应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考生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通过调剂系统填报江汉大学湖北省化学研究院为调剂志愿单位。此步骤为调剂工作的最重要环节,不可省略,凡有意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务必认真填写。
2、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收到考生调剂信息后,将及时对考生条件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考生是否可以参加复试的答复。我校同意复试的考生需尽快回复“接受复试”或“拒绝复试”,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回复,则视为“拒绝复试”。
3、具体复试安排请考生关注院网站(https://hbshxyjy.jhun.edu.cn/)。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在调剂工作结束后,接受“待录取”的考生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将被正式录取。
五、调剂平台开放时间
2023年4月8日0点开启,不早于12点结束。
六、联系方式
意向调剂考生可搜索群号(645636335)加入江汉大学湖北省化学研究院2023年考研调剂咨询QQ群。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13995601280
电子邮箱:281201929@qq.com
注:本公告内容若与国家2023年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江汉大学湖北省化学研究院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