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领导小组
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院研究生招生整体工作,负责制订院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拟录取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指导和协调疫情防控安全工作等。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王子宽
成员:范和平、袁明、刘小成、罗长城、汪斌
二、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有关学术要求
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学科门类/专业学位名称 |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理学 | 材料科学与工程(0773) | 290 | 39 | 59 |
工学 |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 | 273 | 38 | 57 |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 | 273 | 38 | 57 |
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可直接进入复试;对于调剂考生,我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收到考生的调剂信息后,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初试成绩、专业背景、本科学习成绩、应用实践能力、科研创新能力等综合因素和国家专项计划需求,选择参加复试的考生,确定复试名单。
三、复试时间
我院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
我院复试将在国家调剂平台开通后进行,具体时间会在江汉大学湖北省化学研究院和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站提前发布。
四、复试内容
我院各专业复试内容安排如下: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材料科学与工程0773、0805,复试方式为综合面试,内容包含:
(1)专业能力考核:考核方式为专业面试,满分为30分。
(2)英语能力测试: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各占50%,满分为20分。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综合考察考生政治思想、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水平、心理素养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满分为50分。
五、复试流程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1)面试准备:考生根据考务人员指示依次进行正式考核;
(2)面试考核:考生进入面试间,按照考官指示完成面试考核;
(3)面试结束,退出系统。
在正式面试前,会进行面试流程模拟测试。
六、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即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构成如下:
综合面试成绩构成 | ||
专业能力考核 | 英语能力测试 |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 |
30分 | 20分 | 50分 |
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与普通计划同时参加复试。
(二)录取成绩
硕士生录取在第一志愿优先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50%
七、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200%。
八、复试专家组成
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名专家,复试分组计划及选派导师计划,坚持“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原则。安排复试秘书2名,负责统计分数和复试现场录音录像。
九、技术支持与保障
(一)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考生提前做好所需设备及环境准备和测试,并按照我院规定的时间完成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学校要求。如确有困难,及时与我院沟通。
(1)复试设备
考生采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台设备从考生正面拍摄,作为复试主考设备,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作为监考设备。
(2)环境要求
独立的复试房间(严禁在培训机构)。要求房间环境简洁,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无遮挡,无其他人员。
(3)复试平台要求
远程复试主考平台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监考备用复试平台采用钉钉或腾讯会议,考生要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
(二)提交复试材料
复试考生按通知要求提交复试材料,材料以压缩文件夹的方式以邮件形式提交到复试专用邮箱:281201929@qq.com。文件夹名称:专业名称+考生编号(15位)+考生姓名;文件格式:PDF文件。复试前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考生要签订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材料原件需在入学时提交用于资格复查。
相关材料清单:
(1)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和准考证的照片电子版(分辨率以能分辨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为准,不遮挡面部,命名方式为“1.准考证号+姓名+照片”);
(2)往届考生: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3)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扫描件。
(4)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书扫描件。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6)大学成绩单、英语四六级证书、往届考生毕业论文、应届考生毕业论文题目、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7)考生承诺书。
(三)技术服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院技术服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万老师,15527519382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如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确存在特殊困难,请提前与院联系。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录屏、直播和投屏。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3)复试前应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一台设备将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台设备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后方拍摄的设备须关闭音频,防止回音影响复试),并保证考生端面试设备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后方拍摄设备应该可以移动。
(4)复试过程中,考生须正对第一机位摄像头,坐姿端正,保证视频呈现清晰的面部和双手图像。不化浓妆,不戴饰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露出双耳。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不得使用虚拟背景;不得手持设备进行考试;不得使用蓝牙耳机或外接耳机;不得接听电话;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或接收其他信息。
(5)复试结束前考生不得离开座位。考生如在考试时因误操作或其他原因导致退出面试,应尽快回到面试流程,退出期间复试计时不暂停。若因网络或设备问题,导致面试长时间中断,请及时联系技术咨询电话,并配合实施应急措施。
(6)考生需要做好充分准备,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
(7)考前将进行模拟演练。
十、防疫要求
请考生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疫保护,健康应考。
十一、咨询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13995601280
电子邮箱:281201929@qq.com
十二、申诉与监督
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务值班电话:027-84226806
申诉电话:027-84391710
监督电话:校纪委027-84225801、研究生处027-84733068
江汉大学湖北省化学研究院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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